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退役军人部、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9〕19号)、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(中发〔2020〕19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湘学助〔2021〕28号)、《太阳城集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教字〔2021〕64号)、《太阳城集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教字〔2021〕63号)等文件的精神精神和要求,公司认真组织、安排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的评审工作,制定相应评审细则,并要求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7人评审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评审工作。公司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实行等额评审,经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党政联席会议审定,评选出崔雅茜等42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,刘佳巧等113名获一等助学金,杨文杰等37名获二等助学金,杨迁迁等142名获三等助学金,具体名单附后。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到10月28日,公示期五天,如有异议,请与学办联系。
联系人:王慧磊老师
联系电话:0731-586803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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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0-22
(审核:张超 缪智文 施晓蓉)